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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1日

結婚周年... 什麼是愛?

January 1st, 2010 於台北

愛是件好事,但它並非唯一超越一切的好事。有許多東西不及愛來得好,但也有比愛更好的事。你不能將愛做為整個生命的基礎。愛是種崇高的感覺,但它仍舊是個感覺。凡是感覺便不可能永保濃厚至極的狀態,甚或要維持這份感覺都不容易。知識可以永存,原則可以永保,習慣可以長留,但感覺則是來去如風。事實上,我們所謂的那種「戀愛」的狀態,通常並不能永遠維持。要是童話故事結尾「從此他們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指的是「此後五十年他們的感情就像他們結婚前一天一模一樣」,那麼,這故事大概不是真的,也不可能成真。就算是真的,也不會是件好事。誰能在那種高度興奮的狀態下生活五年? 你的工作、胃口、睡眠、友誼會變成什麼樣子? 不過,不在「戀愛」中,並不等於停止相愛。第二種定義的愛與「戀愛」有別,因為這不光是一種感覺。這是兩人下決心來維持、定意用習慣來加強的深切結合。(在基督徒的婚姻中)他們的連結在雙方都向上帝祈求而獲得的恩典中,日趨堅強。即使在不喜歡對方的時刻,他們仍能保有這份愛,就好比你不喜歡自己時,仍愛自己一般。就算在雙方有機會放任自己與他人「戀愛」時,他們仍能保有這份愛。最初兩人因為「戀愛」而彼此許下誓言允諾忠貞;而現在這種沉靜的愛,則賦予他們信守盟約的能力。婚姻必須建立在這種愛的基礎上,而「戀愛」只是點燃這種恆久之愛的火花。

摘自 Mere Christianity by C.S. Lewis (自翻,英文原文摘錄請看此)

C.S. 路易斯是納尼亞傳奇的作者,除了此系列之外,他也寫了很多闡釋基督教教義的書籍。Mere Christianity 便是一本這樣的小書,這段摘自於其中解釋「愛」的一個章節,是我看過對愛最真實的描述。在結婚一週年的今天,讀這段話感覺尤其深切。

去年婚前不少朋友跟我們分享他們婚後第一年因為生活習慣或金錢觀不同所遇到的爭執。很幸運地,我跟雞屁股先生兩個個性、價值、家庭背景等皆非常相似,相對之下少了很多引爆點,於是婚後一年是歡笑遠多於爭吵。遇到意見相左的地方,我們學會用幽默化解危機,畢竟生活中哪有多少東西是值得那麼堅持自己的意見的? 我們也漸漸知道對方的地雷在哪,氣頭上注意自己講話的語氣跟內容,一不小心引爆兩敗俱傷不說,還得收拾善後,多不划算啊!

為什麼要結婚? 因為相愛。什麼是愛? 這很多人卻又答不出來。要結婚其實是很容易,但婚姻本身卻不容易。那個人不想要生活中凡事都照自己的意思? 都順自己的意生活不很愉快嗎? 但你的意思不同於我的意思,有人快樂就有人要犧牲,或者兩個都要讓步。兩人因為戀愛而願意投身於婚姻中,倘若這愛在婚後仍一直停留在你儂我儂、卿卿我我的狀態,而沒有向下扎根,那等風雨來襲,恐怕這婚姻承受不了挑戰。

我對英文裡的 "fall in love" 一直頗不以為然。這 "fall" (中文:滑落) 讓人以為主事者對自己的感覺完全無法掌控,於是外遇、劈腿的人雙手一擺,「沒辦法啊,I fell in love!」講得明正言順。豈不知要 "fall in love" 簡單,要 "fall out of love" 相對也是簡單,因為最終那只是個感覺。感覺沒了,拍拍屁股、莎喲哪啦、掰掰、下台一鞠躬,對不起傷了你的心,但那真的不是我的錯。那種大家隨口掛在嘴邊「我愛你愛得要死」的愛能算是真愛嗎? 到底什麼是愛?

路易斯點出了「戀愛」與彼此「相愛」的不同。我想很多人口口聲聲的愛,充其量也只是「戀愛」的愛而已,因為「相愛」除了彼此的承諾之外,還有許多犧牲、讓步跟自制。戀愛很容易,但相愛是需要花功夫的,而這些默默的努力,在風雨來襲時便能看到成果。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
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聖經哥林多前書13章4-8節


僅鼓勵已婚的朋友們,一起加油!

1 回應:

Audrey Chou 提到...

hey 你好,
因為男朋友是美國人的關係
有時候溝通會有摩擦
所以我在網路上找到你的文章

很喜歡這篇
謝謝你的分享
我會好好把它記在心裡

祝你們一切都好開心幸福
不同文化和語言
真的好容易會吵起來
一起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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